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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治理

公司治理架构

稳健的公司治理制度是企业永续经营的关键,良好的董事会运作不只是优良公司治理的基础,更能够引领公司迈向永 续发展。立积电子制定「公司治理实务守则」,以此作为强化董事会职能、保障股东权益及尊重利害关系人权益之依凭,并 透过「公司章程」规范董事会的选任及组成。本公司於董事会下设有审计委员会、薪资报酬委员会及永续发展委员会,以强 化公司治理独立性,健全公司薪酬制度,并确保永续发展相关工作之推动。

注| 董事长兼任执行长

 

董事会运作

立积电子董事会共有9席董事,由5位董事及4位独立董事组成,任期均为3年。董事选举采候选人提名制度,由股东会就董事候选人名单中选任之,连选得连任。所有董事会成员遵循内部独立性原则及防止利害冲突政策,董事及经理人须主动说明潜在利害冲突,且不得操纵、隐匿、滥用其基於职务所获悉之资讯,对重要事项做不实陈述或透过其他不公平之交易方式而获取不当利益。

本公司最高治理单位主席为马代骏董事长,目前同时兼任本公司执行长,规划公司长远营运发展策略、带领高阶经理人管理团队拟定营运目标并执行决策确保目标达成。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包含四席独立董事,且成员均符合金管会之独立性规范,不具备任何与公司有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之情事,确保董事会之独立性并有效发挥监督职能,有关利益冲突之规范已明订於「董事会议事规范」。

董事会运作依法令、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行使职权。本公司董事成员组成多元,成员包含科技产业经营者、理工、会计教授及律师,涵盖管理、理工、会计、财务及法律等领域,且拥有产业、学术、永续等知识,以多元角度提供专业意见指导公司策略及监督管理阶层,确保公司永续经营绩效并保障利害关系人权益。董事会每年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公司之重大事项,2025年董事会共召开 7 次会议,平均出席率为95%。

立积电子9席董事中包含2席女性董事,设置至少2席不同性别董事,以达董事会成员性别多元化,其中女性董事占比22.2%;董事会年龄组成结构,3位董事年龄在51~60岁,5位董事年龄在61~70岁,1位董事年龄在71岁以上。

为有效落实公司治理并提升董事会效能,立积电子每年安排董事参与外部进修课程,2025年续任董事进修时数合计达72小时以上,100% 符合董监事进修时数法规规范,课程类型涵盖经济、环境与社会三面向,议题包含公司治理、法规遵循与内控、永续净零与碳中和、气候变迁与 TCFD 气候相关财务揭露等;此外,立积电子规范每年执行一次董事会绩效评监,透过内部问卷对董事及功能性委员会之整体运作、董事会参与、对公司了解与职责认知及持续进修等项目进行评估,以作为董事会成员未来持续精进之参考,本公司已於 2026 年 3 月 5 日完成 2025 年度董事绩效评估,年度评监结果为优等。

 

功能委员会

本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薪资报酬委员会和永续发展委员会,以协助董事会履行策略带领职责及发挥监理功能。永续发展委员会之组成、职责与年度执行情形详见 1.2 永续实践。

审计委员会由全体 4 位独立董事组成,遴选原则规范委员会人数不得少於三人,其中一人为召集人,且至少一人应具备会计或财务专长,负责监督公司之签证会计师选(解)任、内部控制有效性、法令遵循状况以及进行潜在风险管控;立积电子订有审计委员会组织规程,规范至少每季召开 1 次审计委员会议、并得视情况随时召开;2025 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平均出席率为 95%。

薪资报酬委员会亦由 4 位独立董事组成,遴选原则规范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决议委任之,其中人数不得少於三人,且过半数成员应为独立董事。薪资报酬委员会以独立客观的地位,负责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及经理人薪资报酬建议,以供董事会决策参考;根据公司薪资报酬委员会组织规程,每年应至少举行 2次薪资报酬委员会会议,并得视需要随时召开会议;2025 年薪资报酬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平均出席率为 100%。

 

 

本公司董事及高阶管理阶层之薪酬政策,有关给付酬金予董事及经理人之作法、标准与组合、订定酬金之程序、与经营绩效均系参考同业薪资水准,并经薪资报酬委员会建议後,经董事会通过後办理,相???机制如下:

董事|
董事之酬劳基於盈余分配,由不高於 1.5% 的公司获利提拨,并评估董事对本公司营运参与程度及贡献价值核发。公司年度决算有纯益时,於弥补亏损、提列法定盈余公积或特别盈余公积、分派特别股股息、分派员工酬劳後,由董事会参酌产业环境与公司资金需求,拟具盈余分派案(含董事之酬劳),经股东会同意後发放。

总经理及副总经理|
经理人薪资报酬给付参考同业通常水准、个人绩效表现,及薪资报酬对公司经营与未来风险之合理性。总经理及副总经理酬金包括薪资、奖金及员工红利,依所担任之职位、所承担之责任、绩效评核、个人绩效达成程度与贡献度,包含公司综合营运管理指标、财务与企业永续(ESG)各指标达成度( 例如:完成 ISO 14001、ISO14064-1 认证),并参酌同业水准议定之。本公司重视 ESG 永续发展目标实现,为确保经理人的决策行为与 ESG 目标方向一致,同时激励经理人关注 ESG 绩效与达成情形,将 ESG 绩效列入经理人绩效指标,并以达成程度作为经理人薪酬之参考。

 

永续发展委员会

本公司对於永续发展之实践,依右列原则为之:

一、设置背景与目的

本公司深知企业的长期价值不仅源於财务表现,更取决於对环境(E)、社会(S)及公司治理(G)的全面投入。 为完善公司永续经营之管理机制,本公司於2024年12月经董事会决议,正式於董事会辖下设置「永续发展委员会」,展现由上而下落实永续经营的坚定决心。同时,本公司依据「上市上柜公司永续发展实务守则」订定「永续发展委员会组织规程」,作为本委员会行使职权之最高指导原则。

二、委员会之组成与运作

为确保委员会具备专业性、独立性及执行力,本委员会成员共计3名,由董事会决议委任之。其组成包括:

● 2位独立董事:引进外部客观视角与专业治理经验,强化监督职能,确保永续策略符合利害关系人之利益。

● 总经理:担任委员以串连决策层与执行层,确保永续方针能确实整合至公司营运策略与日常管理流程中。

本委员会成员任期与当届董事会相同,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召集人负责主持,针对永续相关重大议题进行审议并提报董事会,确保永续治理蓝图与公司营运目标并行不悖。

三、核心职权与任务

根据组织规程,永续发展委员会主要职权包含:

策略拟定

制定公司永续发展政策、管理方针及具体推动计画。

绩效监控

追踪、检视并修正永续发展之执行情形与目标达成成效。

资讯透明

审议永续报告书之揭露内容,确保永续资讯之真实性与完整性。

风险管理

评估气候变迁及社会转型带来的风险与机会,提升企业韧性。

四、未来愿景

设置永续发展委员会是本公司迈向卓越治理的重要里程碑。未来,委员会将带领各职能部门,积极接轨国际永续准则(如 GRI、SASB 及 TCFD),并透过透明的对话机制与利害关系人维持良好互动,将永续理念融入企业文化,实现与环境和谐共生、与社会共荣发展的长远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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